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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1118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举行。

3.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3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董事孙晓峰先生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刘树森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主持,公司9名监事、6名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5名。现提名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崔伟先生、宋尚龙先生、孙晓峰先生、刘树森先生、邰戈先生、张洪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汪文生先生、任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23)。独立董事候选人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文生先生、任冲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同时,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福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会长。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福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俊岩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类业务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五届委员,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崔伟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崔伟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宋尚龙先生: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吉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二道区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创业先锋、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杰出企业家、吉林省十大风云人物、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功臣、吉林省第六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8年9月当选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任长春市二道区城建局副局长;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大学首届董事会董事。

宋尚龙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孙晓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学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长春市政协委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峰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树森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长春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树森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邰戈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邰戈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张洪东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吉林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洪东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际春先生:195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

授、《法学家》主编兼社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大学讲席教授,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际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东方先生:1963年5月出生,博士后学历。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法商系副主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瑞风协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房地集团外部董事,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商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东方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崔军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崔军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汪文生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汪文生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任冲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中心主任。

任冲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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