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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2日和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和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现根据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拟向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用煤和锅炉点火试车储备煤。鉴于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较预计金额有所扩大,为此公司拟在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础上,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0,000万元。

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原预计交易金额需增加预计金额调整后预计金额2022年1-9月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产品、接受劳务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煤炭70,100.0030,000.00100,100.0062,276.9333,431.88

三、关联交易方介绍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志荣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纬四街以南、经六路以西

5.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煤炭洗选,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7,977.16万元,负债总额132,199.65万元,营业收入69,545.53万元,净利润-1,940.87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的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具备按时履约的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产品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

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的项目建设需要。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有利于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用煤和锅炉点火试车储备煤,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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