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