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
2020-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