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