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发布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18)、《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9),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巩和山持股数量填报有误。
更正前: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巩和山 | 50,1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49,000 |
更正后: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巩和山 | 5,01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4,900 |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8)
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通知发布时间表述有误。
更正前: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更正后: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9)监事会会议通知发布时间表述有误。更正前: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更正后: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