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0-04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18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5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4月经财政部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设立时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改制前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隶属于山东省财政厅,成立于1987年12月,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业务资质:
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
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际会计网络HLB国际(浩信国际)的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82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刘文湖先生和李家腾先生,从业经历见后。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18568.8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077.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07.64万元,为近130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
师李家腾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刘文湖先生从业经历
刘文湖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有近30年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以上, 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东方电子(000682)、恒通股份(603223)、山东赫达(00281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从业经历
左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6年,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山东金泰(600385)、普洛药业(000739)、青岛中程(300208)、潍柴动力(000338)、潍柴重机(000880)、亚星客车(600213)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李家腾先生从业经历
李家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有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东方电子(000682)的年报审计工作,无兼职。
(五)诚信记录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处理处罚 类型 | 处理处罚决定 文号 | 处理处罚决定 名称 | 处理处罚机关 | 处理处罚日期 | 是否仍影响目前执业 |
1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1号 | 关于对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山东证监局 | 2018年4月16日 | 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湖先生和李家腾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十八年的年报审计工作,该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继续聘用其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4月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2、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财务审计机构已连续18年为公司服务,该所已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在审计过程中该所及该所人员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标准进行工作,通过对该所审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观察,以及对该所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内部规范控制和业务发展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