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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作为中国能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以自动化+互联网+节能环保为能源行业的安全、环保提供全系列产品及全面解决方案。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

2019年,公司根据各关联方年初的预测,预计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258,00万元,向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1,000万元,向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合计2,100万元,向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合计100万元。

2、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胡瀚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市场价格1,00094.34526.13
小计1,00094.34526.1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市场价格10008.74
小计10008.74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市场价格2,00069.63219.01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销售商品市场价格5022.8388.2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市场价格502.240
小计2,10094.7307.21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3,00000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2,00037.67880.07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000148.472,364.31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5,00000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2,00090.16981.51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8,00000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3,8001,4004,780.36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00000
小计25,8001,676.39,006.2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97.210.02%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26.111,6003.28%-67.12%2018.4.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小计823.321,6003.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630.0032%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740.0033%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1.390.0043%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提供劳务9.140.0034%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4.750.0205%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劳务93.690.0350%
小计186.340.0697%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8.390.0069%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19.010.0819 %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2.50.0196%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25.360.0469%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9.970.0150%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8.20.0330%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090.0027%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464.430.1737%
小计1014.950.3797%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80.072,0000.55%-56%2018.4.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81.514,0000.61%-75.46%2018.4.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364.313,5001.47%-32.45%2018.4.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780.367,5002.98%-36.26%2018.4.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小计9,006.2517,0005.6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故导致接受劳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67.12%的差异;关联方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故导致采购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56%的差异;关联方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故导致采购商品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75.46%的差异;关联方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故导致采购商品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32.45%的差异;关联方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因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故导致采购商品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36.26%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我们注意到了公司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较大差异;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较大差异,经了解为上述关联方2018年年初预计的项目在后期未能实施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电力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移动电话)、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电器及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元器件、工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注塑模具、家用电器、体育器

材、针纺织品、服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 4,179万元,净资产2,659万元,营业收入2,150万元,净利润 25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刘小峰,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识别与控制产品、物联网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仓储设备、自动调节装置、传感器、工业机器人、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标签、船舶电子设备、海洋工程控制设备、智能柜、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运营服务;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外包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797.46万元,净资产2882.65万元,营业收入4103.16万元,净利润317.5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023.47万元,净资产3340.64万元,营业收入4238.48万元,净利润623.0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王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油气储运自动化、企业能源自动化、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4.8万元,净资产1114.52万元,营业收入20.22万元,净利润-10.4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1,008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382万元,净资产1870万元,营业收入5275万元,净利润51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孙锦庆,注册资本2,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市政设备、工业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监测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07.5万元,净资产205.0万元,营业收入18.8万元,净利润5.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建筑节能产品、工业节能产品、中央空调节能产品、建筑智能化及自动化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方案设计、咨询、维护、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415.8万元,净资产 1087.9 万元,营业收入 3242.91万元,净利润234.55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节能、工业节

能、空调节能、供冷、供热、冷热电、智能建筑领域的产品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运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智能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远程监控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云平台的研发、技术服务、维护、租赁服务,能源管理,能耗监测与评估,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供冷、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和信息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4.23万元,净资产 50.8 万元,营业收入10.57万元,净利润0.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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