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9-03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对其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拟对其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视觉中国或其全资子公司 | 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 | - | 71.60% | 10,000 | 9,000 | 10,000 | 3.46% | 11,000 | 否 |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此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14幢一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图文设计;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版权贸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09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9,378.98万元,负债总额65,684.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82.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112.15万元,净资产23,694.43万元,营业收入4.84万元,利润总额9,612.67万元,净利润9,612.67万元,资产负债率73.49%;截至2019年3月31日,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423.03万元,负债总额66,174.2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82.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601.81万元,净资产26,248.8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554.39万元,净利润2,554.39万元,资产负债率71.60%。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加粗字体为被担保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子公司财务部、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19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18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63,225.0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88%,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名一致行动人
55.39%
55.3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
有限公司
北京汉华易美图片
有限公司100%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