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4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部分问题回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同时,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尽快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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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