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盛发”)100%股权、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星狮”)100%股权和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发兴”)100%股权,以及公司对大连盛发48,733.18万元债权、对沈阳星狮108,578.46万元债权及对邯郸发兴32,116.21万元债权转让给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作价147,804.06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5号),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对<关于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最新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及深交所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相关要求,经公司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其已于2020年6月17日出具《关于按照监管要求支付交易价款的承诺》,承诺“本公司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0年5月29日)第十二条的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大连友谊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
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标的资产过户事项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