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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91,478.8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56,778,332.39元; 2021年度弥补前期亏损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2,536,525.8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54,313,966.6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1、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1年度弥补前期亏损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54,313,966.60元。亏损尚未弥补完成,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在充分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之下提出的,程序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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