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变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始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统一要求,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行为。按照前述规定,公司自文件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1. 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 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相应调整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