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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股票简称: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
债券简称16阳城0116阳城02
债券代码112436.SZ112452.SZ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11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6]1796号”批复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6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8月29日,发行人成功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阳城01”,债券代码“112436”),发行规模为1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城01”尚在存续期内。

2016年9月2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阳城02”,债券代码“112452”),发行规模为1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城02”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进行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0.80万元(其中用于购回“16阳城01”、“16阳城02”的金额分别为6,686.59万元、6,783.00万元)。

本次债券购回面向“16阳城01”、“16阳城02”所有投资者,债券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6日和2021年7月27日(仅限交易日)。购回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8月11日。“16阳城01”、“16阳城02”的债券购回价格分别为106.1363元/张、105.3770元/张(含息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公告。

三、受托管理人对本次债券购回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发行人拟定的债券购回基本方案,中信证券作为“16阳城01”、“16阳城02”的受托管理人,就本次债券购回事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合规的公司决策程序,发行人不得对外发布债券购回的相关信息。

根据发行人公告和受托管理人适当核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公告编号:2016-039)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次债券购回事项在董事局的获授权事项中,发行人本次债券购回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仅可采用现金方式购回且必须向该只债券的所有投资者发出购买信息

根据本次债券购回方案,发行人拟以现金方式向“16阳城01”、“16阳城02”的所有投资者发出购买信息,符合上述规定。

(三)购回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

根据发行人债券购回方案,本次债券购回面向全部债券持有人,并以现金结付,“16阳城01”、“16阳城02”的债券购回价格分别为106.1363元/张、105.3770元/张(含息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监管问答》并经受托管理人适当核查,发行人本次债券购回不存在以下禁止开展公司债券购回的情形:

1、公司债券发行人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仅发行人为上市公司适用)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的影响发行人偿

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的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造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形。

(四)购回公司债券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为3,602.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2.12亿元,流动资产为3,073.31亿元,若本次购回资金总额22,720.8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购回资金约占发行人总资产的0.06%,约占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3%,约占流动资产的0.07%。根据发行人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债券购回事项预计不会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16阳城01”、“16阳城02”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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