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董事朱荣斌、何媚、林贻辉、廖剑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董事朱荣斌、何媚、林贻辉、廖剑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朱荣斌、何媚、林贻辉、廖剑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了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储架发行建筑实业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2020-258号公告。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20-259号公告。
(六)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20-260号公告。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0-26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