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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9.4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1.21亿元,债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高校后勤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高校后勤集团”)以其持有的在建工程及土地提供抵押,辽宁高校后勤集团100%股权分别提供质押,公司对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城(辽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4月1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颜龙;

(五)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71号运达大厦10层05-07;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5,917.20232,437.71
负债总额115,997.94232,518.44
长期借款00
流动负债115,997.94232,518.44
净资产-80.74-80.73
2018年1-12月2019年1-6月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80.740.014621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抵押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公司成交 (亿元)土地证号 或宗地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绿地率土地用途
辽宁高校后勤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85沈阳国用(2013)第0065号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南大街与砂阳路交汇处89,4852.930%住宅、商业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1.21亿元,债权人为华融资产,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高校后勤集团以其持有的在建工程及土地提供抵押,辽宁高校后勤集团100%股权分别提供质押,公司对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阳光城辽宁房地产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阳光城辽宁房地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高校后勤集团以其持有的在建工程及土地提供抵押,辽宁高校后勤集团100%股权分别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2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70.3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79.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39.2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7.5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1.2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3.52%。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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