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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金华瑞翔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0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华瑞翔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1.7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8.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6.79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888.5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4%权益的控股子公司金华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瑞翔房地产”)拟接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婺城支行”)提供的不超过8.36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金华瑞翔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金华瑞翔房地产提供2.84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华瑞翔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金华瑞翔房地产开发贷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3月2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秀清;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怡和雅苑C8幢501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华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荣德投资”)34%、33%及33%股权,金华荣德投资持有金华瑞翔房地产开发贷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华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3,442.59
负债总额70,073.46
长期借款0.00
流动负债70,073.46
净资产93,369.13
2019年1-6月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130.87

注:金华瑞翔房地产开发贷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7日正式成立,无2018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公司成交 (亿元)土地证号 或宗地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绿地率土地 用途
金华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90浙(2019)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8214婺州北街东侧、婺江西路北侧、长山街西侧61,679.052.125%商住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34%权益的控股子公司金华瑞翔房地产拟接受中国银行婺城支行提供的不超过8.36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金华瑞翔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金华瑞翔房地产提供2.84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华瑞翔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金华瑞翔房地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金华瑞翔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金华瑞翔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金华瑞翔房地产提供

2.84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华瑞翔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5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1.7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8.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9.0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76.7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38.05%。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0.6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8.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6.69%。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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