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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1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忠诚、勤勉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江跃宗70700
唐国平72500
肖明7070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2

说明:2021年度因疫情防控原因,异地独立董事均通过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在认真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高级管

理人员任免、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1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界次时间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类型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1/2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4/61、《关于公司总裁何飞先生任职期间离职的核查意见》 2、《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4/231、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对《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对《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美好集团借款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对《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美好集团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9、对《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美好装配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8/24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11/30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5]120号文”)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

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认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人力、审计,共三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2021年度的战略规划、组织建设和团队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

1、我们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职情况人力委员会 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 任职情况
江跃宗委员主任委员委员
唐国平-委员主任委员
肖明委员委员委员

2、我们在专门委员会召集/参加会议情况:

委员会名称会议 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72021年01月22日审阅未审报表、对审计计划进行初步沟通
2021年03月04日关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
2021年04月20日2020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2021年04月23日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21年08月23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21日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1年11月29日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22021年08月23日审议关于调整房屋智造(集团)E(PC)事业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2021年09月26日审议关于调整房屋智造(集团)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人力委员会62021年03月02日审议关于房屋智造(集团)人事任命及调整经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021年04月02日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1年07月07日审议关于调整房屋智造(集团)经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021年09月26日审议关于任命房屋智造(集团)总部及一级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2021年11月01日审议关于制定房屋智造(集团)3C业务激励方案的议案
2021年12月24日审议关于房屋智造(集团)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积极推动和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我们按时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运作规范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履行应尽的职责。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主动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3、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情况;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

1、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江跃宗、唐国平、肖 明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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