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拓展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展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虞世全、赵引贵、高卫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