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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纺机: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20-22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14:30开始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7层本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石廷洪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5人,代表股份418,815,73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410,817,19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58.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7,998,54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4%;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4名,代表股份246,408,24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99%,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7名,代表股份7,998,54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4%;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172,407,491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24.4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并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普通决议案:

1、本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40,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33,3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3,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6%;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40,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4%。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33,3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3,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6%;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40,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反对7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弃权1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8%。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33,3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反对708,4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9%;弃权166,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3,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6%;反对708,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弃权1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16%。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044,612.23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再提取,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15,044,612.23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726,286.05元。根据2019年利润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建议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派发2019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0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1,123,900.00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4,602,386.05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894,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反对921,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486,5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反对921,7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7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8%;反对921,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40,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33,3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3,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6%;反对87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对中融信托2020年自营投资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中融信托自营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其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确保中融信托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对业务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公司本次在中融信托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其作出如下授权:

中融信托及其控股子公司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监管规定开展自营业务,其自营业务的投资、对外贷款、对外担保等业务的期末余额,不超过中融信托(合并)最近一期经审计自营业务的投资、对外贷款、对外担保等业务余额以及中融信托(合并)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80%等两项之合计金额的,由中融信托依据其公司章程的权责划分,分别由自营业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根据中融信托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2020年公司对中融信托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营投资担保业务的授权额度为期末余额不超过229.38亿元。

本次对中融信托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营业务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下:

(1)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具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股票、期货、债券、基金或以其为标的的金融产品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私募债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金融产品投资。

(2)对外贷款,中融信托对外发放信用贷款,业务类抵、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贷款业务;中融信托的控股子公司对内部、外部机构等借款人发放的信用贷款,业务类抵、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贷款业务。

(3)对外担保,中融信托的控股子公司为配合专业子公司开展各类业务,中融信托的控股子公司运用固有财产为子公司融资(发债除外)提供担保。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48,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反对86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41,1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反对865,6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1,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6%;反对86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2%;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特别决议案:

7、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满足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公司公开注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⑴ 发行方案

① 债券发行规模、品种和分期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品种和分期方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②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③ 发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及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④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票面利率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⑤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⑥ 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⑦ 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⑧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⑨ 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⑩ 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⑵ 发行授权事项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分期安排、发行时机、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 为本次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③ 聘请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④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⑤ 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⑥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⑦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障措施。

⑧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毛发青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01,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反对91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494,3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反对912,4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7%;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84,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7%;反对912,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满足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公司公开注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具体情况如下:

⑴ 发行方案

① 债券发行规模、品种和分期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品种和分期方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②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③ 发行期限

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④ 债券利率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且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⑤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⑥ 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可续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⑦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⑧ 担保方式

公司将根据发行情况考虑是否由其他企业对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具体有无担保措施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实际情况确定。

⑨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由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⑩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 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有效。

⑵ 发行授权事项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分期安排、发行时机、担保措施及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③聘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④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⑤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⑥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⑦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障措施。

⑧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毛发青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68,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846,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60,5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846,2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50,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反对846,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盘活和利用公司拥有的约两万平米商业及办公用房,同意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纳入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对应内容,并办理经营范

围变更等工商登记相关事宜,确保经营活动合规。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417,968,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846,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5,560,5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反对846,22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50,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反对846,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407,49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唐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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