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太平洋证券-恒天经纬保理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5)。
近日,公司收到“太平洋证券-恒天经纬保理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关于太平洋证券“太平洋证券-恒天经纬保理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193号)。
一、无异议函主要内容
1.深交所对专项计划《太平洋证券-恒天经纬保理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太平洋证券-恒天经纬保理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2.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太平洋证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3.太平洋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若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
所。若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4.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2.62亿元。太平洋证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5.太平洋证券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市场对本专项计划认购意向情况,积极推动专项计划发行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关于太平洋证券“太平洋证券-恒天经纬保理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