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沈北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胡天龙董事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王富炜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康鹤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选举康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 | 委员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康 鹤 | 沈北灵、王富炜、胡天龙、黄建福 |
提名委员会 | 黄建福 | 康 鹤、胡天龙、王富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胡天龙 | 康 鹤、沈北灵、王富炜、黄建福 |
审计委员会 | 王富炜 | 叶 豪、胡天龙、黄建福 |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