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ST永林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永林 | 股票代码 | 00066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翔晖 | 黄荣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 ||
传真 | 0598-3633415 | 0598-3633415 | ||
电话 | 0598-3600083 | 0598-3614875 | ||
电子信箱 | stock@yonglin.com | stock@yonglin.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森林资源培育与林木采伐经营、人造板经营、定制家具经营,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木材:广泛用于建筑、家具、造纸、造船、装饰、人造板生产等行业;木材采伐采用委托生产、委托销售的经营模式,林木培育采用自主培育、劳务分包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林木作业方式、人工成本、造林成效、市场需求等。
(2)人造板:广泛用于门板、地板、沙发、衣柜、桌板等建筑装饰和家具行业;采取经销商+直供工厂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原料持续供应及价格、技术创新、新品开发、市场需求等。
(3)定制家具:广泛用于酒店、豪宅精装、装饰装修等行业;采用订单式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定制设计理念、精细管理、售后服务、旅游业及酒店住宿业发展需求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述如下。
(1)林业行业:目前林业行业已发展到以生态效益为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的现代林业生态经营阶段。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具有生长周期长、培育风险大、资金投入多等特点。公司现有的森林资源规模在福建省林业行业中居于前列,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林业政策、新冠疫情、木材销售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木材采伐业务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未来将通过参与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建设、夯实作业质量、争取林业政策补助、探索林下生态产业发展等措施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2)人造板行业:目前人造板行业已发展到板种需求不均衡、常规产品竞争激烈的阶段。造成原料持续供应压力增大,这将促进优质企业整合、落后产能淘汰。人造板产品具有幅面大、结构性好、膨胀收缩率低、弯曲成型性能好、施工方便、适用性广等特点。公司现有的人造板生产规模处于人造板行业中游水平,参与了轻质纤维板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低密度纤维板福建省地方标准的主起草单位。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林业、新冠疫情影响、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业政策、中美贸易摩擦、环保排放要求高、原料物流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人造板经营竞争加剧,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人造板产品优势、研发异形定制和新型板材、争取木质原料本地供应、加强现场管理实施内部挖潜等措施提高人造板经营效益。 (3)家具行业:目前家具行业已发展到个性化定制为时尚主流,国内外业务竞争激烈的阶段。家具定制具有个性化程度高、独立性强、空间利用率高、环保性好、质量优质等特点。公司的森源家具为高端酒店家具定制行业首选品牌之一,在酒店家具细分市场包括年出货量、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口碑、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都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580,791,544.30 | 702,153,143.62 | -17.28% | 754,832,07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383,347.08 | -235,965,814.03 | 115.42% | -1,329,508,756.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7,019,326.57 | -263,107,170.70 | 55.52% | -1,345,712,410.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80,552.54 | 70,941,911.37 | -38.15% | -146,960,566.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7 | 115.71% | -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7 | 115.71% | -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2% | -33.91% | 40.13% | -90.07%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总资产 | 1,518,856,789.52 | 2,577,236,076.87 | -41.07% | 2,788,596,50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6,454,660.52 | 572,846,454.52 | 4.12% | 810,485,745.86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0,947,655.75 | 178,777,456.20 | 160,794,987.88 | 160,271,444.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08,303.15 | -15,263,746.93 | -34,053,022.47 | 102,008,41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498,625.06 | -21,926,587.00 | -35,917,317.35 | -32,676,79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3,804.81 | 24,016,504.18 | 10,766,885.56 | 4,313,357.9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72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5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19.27% | 64,884,600 | 0 | ||||||||
苏加旭 | 境内自然人 | 14.15% | 47,628,978 | 47,628,978 | 质押 | 47,628,978 | ||||||
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5% | 16,660,000 | 0 | ||||||||
永安市财政局 | 国有法人 | 4.47% | 15,055,072 | 0 | ||||||||
北京三有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 | 9,164,905 | 0 | ||||||||
黄江河 | 境内自然人 | 2.71% | 9,131,405 | 0 | ||||||||
王清白 | 境内自然人 | 1.90% | 6,411,377 | 0 | 质押 | 6,411,377 | ||||||
黄江畔 | 境内自然人 | 1.68% | 5,660,365 | 0 | ||||||||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9% | 5,001,529 | 3,982,949 | 质押 | 4,979,204 | ||||||
福建乐祥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 | 4,961,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于2015年3月26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永安市财政局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林业采伐政策持续调整,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重点生态区位林和重点三线林更新性择伐,用材林主伐年龄延长,木材采伐成本增加;人造板及酒店家具受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战影响,消费需求不旺,市场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下滑,行业经营困难。面对严峻形势,公司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林业经营上转变木材销售方式,提高木材产销量;人造板积极储备人造板木质原料以稳定生产,继续以新品和优势板种来抢占市场份额,增加产品附加值;酒店家具市场转向高端定制、住宅精装及养老家具等精细化领域,深挖经营海外市场;盘活资产补充公司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努力克服市场消费需求低迷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公司在严峻的市场环境打下稳定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79.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利润3,638.33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木材二次加工产品 | 223,289,703.16 | 1,594,380.11 | 6.31% | -22.75% | 103.92% | 43.02% |
家具 | 265,760,922.71 | -77,751,065.56 | 17.74% | -20.46% | 50.12% | -40.32% |
木材 | 56,336,533.71 | 35,729,265.71 | 42.36% | 88.18% | 284.20% | 2,782.13%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经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预收款项 | -176,303,880.10 |
合同负债 | 158,726,271.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77,608.39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
预收款项 | -4,670,408.55 |
合同负债 | 4,286,898.16 |
其他流动负债 | 383,510.39 |
(续)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度 |
营业成本 | 24,785,464.64 |
销售费用 | -24,785,464.64 |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至丧失控制权而减少的子公司(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该子公司相关的商誉 |
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 26,253.57 | 100.00 | 转让 | 2020-10-31 | 工商已变更且控制权已移交 | 4,666.88 | 1,897.40 |
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522.87 | 100.00 | 转让 | 2020-10-31 | 工商已变更且控制权已移交 | 6,931.24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71.25 | |||||
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
2、其他
本公司的子公司永林黑山羊(永安)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美国艾玛有限公司因注销而不再纳入本公司年末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