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邱小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小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邱小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邱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谨向邱小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提名:聘任叶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叶豪先生简历详见《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