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应按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