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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1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6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3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 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使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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