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春高新: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自愿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自愿性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金磊先生于近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53,950股,共计45,888,420.50元。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增持前持股数量(股)增持前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增持后持股数量(股)增持后持股比例
日期数量(股)均价 (元/股)
金磊34,491,7558.52%2021年11月25日143,950298.1034,645,7058.56%
2021年11月26日10,000297.72

5、增持资金: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本次增持属其个人行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金磊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645,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增持的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公司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