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9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9日下午2:3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2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震宇街与东蔚山路交汇)27层汇报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1.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8日(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震宇街与东蔚山路交汇)27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邮 箱:000661@ccht.jl.cn
联 系 人:刘思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提示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通知
附件1。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4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1”,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年 月 日需表决提案列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