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春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料。我们审阅了有关文件,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马骥先生、姜云涛先生、叶朋先生、王志刚先生、祝先潮先生、张玉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许可区域内进行合作开发及商业化权益,交易作价及相关商务条款经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疫苗产品线,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松彬 毛志宏 张 辉

2021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