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2016年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现由于中德证券原保荐代表人程志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赵昱女士(简历附后)接替程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2016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6年配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昱女士和崔学良先生。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2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赵昱女士简历赵昱女士,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2009年7月-2011年7月任职于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11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德证券,参与中公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