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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1-9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1年11

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1)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2)。

议案2-4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8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84)、《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7)。

(三)特别提示

1.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如持有公司股份)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如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00《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00《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机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及股权登

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24—25日(上午 9:30—11:00 时,下午 13:00—16:30 时)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101室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永军 王玉珍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8265979 0731-28265977联系传真:0731-28265500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者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计划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务必提前与公司联系,了解并遵守会议召开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会。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00《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00《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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