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黄红云、陶虹遐、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72 号

黄红云、陶虹遐、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们作为金科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股权协议签订事项

金科股份2021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股东陶虹遐于2017年4月22日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按照51:49的比例分拆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14.20%股份,黄红云、陶虹遐将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限为三年。黄红云、陶虹遐未及时告知金科股份相关事项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1年8月4日才披露相关事项。

黄红云、陶虹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金科股份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金科股份收到股东陶虹遐及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自2022年1月17日起相关股东不再与黄红云、金科控股、黄斯诗互为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及金科控股未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2年4月2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黄红云、金科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2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黄红云、陶虹遐、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完整、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