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通过职工大会征求职工意见,员工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三名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过半,全体监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