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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共同为二级子公司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提供6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7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共同为二级子公司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提

供6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5.89%,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8.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8.0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红城泰达环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65,000.00万元,期限15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8,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65,000.00万元,遵义红城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注册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东联线坪丰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期工程D栋负一层58号

4. 法定代表人:昝文安

5. 注册资本:26,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20,004.8418,445.74
负债总额6,769.883,428.82
流动负债总额6,769.883,428.82
银行贷款总额--
净资产13,234.9615,016.92
-2020年度2021年1~4月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23.74-18.04
净利润-23.74-18.04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99.94%

99.94%

天津泰达环保有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

限公司遵义市欣环垃圾处

理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欣环垃圾处

理有限责任公司49%

49%51%

51%

遵义红城泰达环保

有限公司

遵义红城泰达环保

有限公司

0.06%

(三)截至目前,遵义红城泰达环保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遵义红城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 担保金额:65,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的另一股东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义欣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泰达环保与光大银行签署了《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2. 被担保的主债权:65,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4. 质押物:泰达环保持有的价值13,260万元的遵义红城泰达环保51%的股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遵义红城泰达环保的另一股东遵义欣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

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5.8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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