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天津泰环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及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就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未尽事宜进行约定,上述三方将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及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天津泰环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五)关于对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缴纳注册资本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为满足武清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武清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以下简称“雍泰公司”)缴纳注册资本金3,081.75万元,完成后雍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081.75万元。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雍泰公司缴纳注册资本金有助于满足项目的建设投产需求,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