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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大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各位董事:

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本人按照要求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积极了解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之后均按要求出席。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之后均按要求参加。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11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15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期限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18年1月19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4月27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7月20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3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1月-6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年11月30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出的议案。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上市等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并深入了解每项议案的起草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权力、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大宏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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