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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东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东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现任武汉轻工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期内在第十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在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2023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期内,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第14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决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与义务。任期内,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十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审议了公司年度经营规划及目标,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任期内,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十三届、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切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任期内,召开1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严格监督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违规关联交易行为,切实履行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表过以下意见:

会议时 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5月26第十四届董事1、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实施期权激励计同意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管理层一起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认真积极地回复投资者问题,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检查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第一次会议划暨关联交易
2023年8月24日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行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何东平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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