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5: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包括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能够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