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大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议案》。
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