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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关于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收益权转让
及回购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向辰阳文化转让其持有的香河东润城
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东润”)14,333.42 万元其他应收款债权(以
下简称“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期限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以年化 6%的利率回
购标的债权收益权。并将公司持有的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通网易”)55.3%的股权质押给辰阳文化作为回购收益权的担保措施。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因辰阳文化实际支付给公司的转让价款未能满足甲方拟定转让价款,且
差距较大,为使公司的转让标的与辰阳文化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价值匹配,公司
与辰阳文化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签订了《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一)》,将原《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的“标的债权收益权”统一变
更为“标的股权收益权”,即将公司合法持有的香河东润 14,333.42 万元的其他应
收款债权收益权,变更为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的股权收益权。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辰阳文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原协议及原质押合同中的“标的债权”统一变更为“标的股权”,“标
的债权收益权”统一变更为“标的股权收益权”。
    原协议第一条中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约定如下:
    1、标的债权:甲方合法持有的香河东润 14,333.42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债权。
    2、标的债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卖出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置变现
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等。
    现变更为:
    1、标的股权:甲方合法持有的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的
股权收益权。
    2、标的股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变
现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原协议第二条中转让价款及支付变更为:
    1、甲方出让标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70 万元(大写:壹仟
零柒拾万元整)。
    2、转让期限:乙方受让的标的股权收益权投资期限为 12 个自然月,分笔支
付转让价款的,转让期限自每笔转让价款实际到账之日起 12 个自然月止。
    (三)原协议中的保证担保措施变更为:“双方同意将甲方控股公司成都信
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网易”)20%的股权出质给乙方,
作为其到期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及融资利息的担保,并于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出质登记,于甲方履行完毕回购义务后办理质押登记解
除。”
    三、备查文件
    1、《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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