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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 10月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范洪岩、总经理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卫普及会计机
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向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完整。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78,429,805.53                1,279,840,462.42                        -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6,611,947.54               855,146,458.13                         2.5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06,580,067.88                    40.68%       3,308,108,123.37              6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96,887.84                    -19.65%        75,720,413.29              123.5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573,104.23                    -17.77%        65,930,396.58               67.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0,783,972.76               -54.5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                 -19.64%                0.146              124.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                 -19.64%                0.146              124.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9% 减少 0.63个百分点                       8.48% 增加 4.6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4,261.6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2,198,226.4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0,867.5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63,338.90
合计                                                                       9,790,016.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649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泰跃房地产                                                                     质押                 153,363,230
开发有限责任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50%        153,363,230       153,363,230
                                                                                 冻结                   153,363,230
司
中国石化集团茂
                 国有法人             14.75%         76,658,001
名石油化工公司
广东众和化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6%          4,489,930
限公司
胡明             境内自然人            0.68%          3,547,900
梁雯雯           境内自然人            0.45%          2,346,000
王银祥           境内自然人            0.35%          1,80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
                 国有法人              0.30%          1,568,000
任公司
李伟彬           境内自然人            0.26%          1,33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25%          1,295,2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领航投资澳洲有
限公司-领航新
                 境外法人              0.25%          1,284,209
兴市场股指基金
(交易所)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76,658,001人民币普通股            76,658,001
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                                                    4,489,930人民币普通股             4,489,93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胡明                                                               3,547,900人民币普通股          3,547,900
梁雯雯                                                             2,346,000人民币普通股          2,346,000
王银祥                                                             1,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568,000人民币普通股          1,568,000
李伟彬                                                             1,330,000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95,200人民币普通股          1,295,2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
                                                                   1,284,209人民币普通股          1,284,209
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李爱儿                                                             1,215,100人民币普通股          1,215,100
                               公司前十名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说明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其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不详。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胡明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403,500股;王银祥通过信用交易担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800,000股。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17年 9月 30日,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办事处,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并先后被 11
家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否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末(元)     上年度末(元)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149,142,922.98       298,598,045.08 -50.05主要是存货和预付款增加减少资金
预付款项               174,950,780.94        98,943,483.30     76.82预付节日期间原料款
存货                   158,379,543.37       105,528,714.64     50.08备料增加
在建工程                18,046,252.88         3,660,060.36 393.06新增建设项目
长期待摊费用              3,044,740.79        7,654,586.87 -60.22本年摊销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            94,078,881.07       143,038,642.89 -34.23理财产品及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1,273,110.00 -100.00上年工程材料款结算完毕
短期借款                           0.00      90,000,000.00 -100.00偿还贷款
预收款项                40,841,478.07        27,961,485.53     46.06预收节日货款
应付股利                           0.00      10,780,000.00 -100.00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应交税费                10,735,181.13        32,915,775.10 -67.39支付上年税费
专项储备                  1,826,531.75        4,093,920.03 -55.38安全生产费使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元)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元)                             (%)
营业收入              3,308,108,123.37    2,020,248,460.03     63.75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成本              3,107,850,558.18    1,848,363,420.67     68.14
税金及附加                3,888,644.35        8,192,220.48 -52.53消费税比上年同期减少
财务费用                 -1,016,723.46        2,332,734.03 -143.59偿还贷款后利息支出比上年同期减
                                                                      少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8,270,230.67        -6,250,514.72 232.31股票市值变动
投资收益                  3,927,995.74          604,307.69 550.00股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                 949,232.85            54,999.941,625.88主要是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支出                  94,103.65         1,792,595.24 -94.75
利润总额               112,128,091.47        50,198,833.94 123.37主要是产销量增加,及时把握市场
                                                                 走势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5,720,413.29        33,878,990.51 123.50
的净利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所得税                21,476,594.86     10,080,395.85 113.05本期利润增加影响
少数股东损益          14,931,083.32      6,239,447.58 139.30非全资子公司盈利比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0,783,972.76    177,757,722.76 -54.55主要是存货和预付款增加减少资金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7,819,642.09    -79,203,647.09    77.50本年增加理财支出,上年支付股权
流量净额                                                        投资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64,039,452.77   -128,622,790.65 -27.54主要是本期偿还贷款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01,075,122.10    -30,068,714.98 -236.15主要是存货增加及偿还贷款
增加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公司与天津飞旋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亿昇(天津)科技
有限公司的有关后续事项。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28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5,142.60万元                                 3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57.40万元                                 34%
    天津飞旋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4,285.00万元                                 30%
    合计                                    14,285.00万元                                 100%
    2017年第三季度,亿昇公司加大生产和销售力度,生产、装配计划完成较好,计划达成率80%以上;
销售风机93台(前三季度累计完成订单量177台),为成立以来最好的季度;同时,亿昇着力抓好技术与
产品研发,完成了部分新机型的主机设计和其他产品的性能测试。亿昇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销售
收入6316万元(其中:风机销售收入5607万元,VOC项目销售收入405万元,电机配件加工收入304万元),
实现利润24万元,开始实现盈利。报告期末,亿昇总资产15660万元,总负债4466万元,所有者权益11194
万元。
    2.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项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张
海波、杨丽芳、咸海波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洪岩、ChunBillLiu(刘汕)、丁服千、杨晓慧、
关志鹏、杨越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斌、朱月华、刘小燕(职工监事)当选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监事。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非
独立董事委员及召集人,委员: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杨晓慧、ChunBillLiu(刘汕);召集人:张海波;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及召集人,委员: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丁
服千、关志鹏;召集人:咸海波。(三)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及召集
人,委员: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范洪岩、杨越;召集人:杨丽芳。(四)选举范洪岩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董事长。(五)选举曹光明为公司总经理。(六)选举宋虎堂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平安为公司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副总经理、曹光明为公司总工程师(兼)。(七)选举梁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八)选举袁国强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小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该事项详见2017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梁杰因年龄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聘任袁国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同时同意袁国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
代表职务。
    该事项详见2017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
    3.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批准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17年度公司给予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
的报酬为4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的报酬为3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该事项详见2017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7年3月1日制定《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
项》,各上市公司需据此再次重新修订公司章程。鉴于此,公司董事会特修订《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2017年修订)》,并于2017年4月18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别决议案)。
    该事项详见2017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
    5.本公司拟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实华东成)石化主业资产。
    200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全资子公司实华东成将石化主业资产(包括聚丙烯装置、四套气体分离装置及相关的在建工程)转让给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鉴于作为转让标的的石化类资产相关业务产生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的50%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并非双方交易所依据的最终协议,当交易各方就交易达成最终协议后,公司将履
行董事会批准、中国证监会审核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法律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资产出售尚未进入实施阶段。鉴于本资产出售事项因难以达成证券法律法规下的
重大资产出售的前提条件已搁置12年,该交易是否会最终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气分原料液化石油气定价公式调整事项
    2017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茂
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7年4月1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7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据此,东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签署《2017年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拟
供应东成公司气分原料液化石油气382000吨,以每月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价格以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的
气分原料液化石油气结算公式作为计算依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知》(财税[2017]37号)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液化石油气的增值税税率从13%调整为11%。
因此,东成公司与中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2017年7月1日起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对供给
东成公司的气分原料液化石油气定价公式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的定价公式比原定价公式增加“税率还原参
数á值”是为了消除此次液化石油气增值税税率变化对原定价公式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测算,该定价公式
调整对公司利润和气分原料液化石油气原预估的关联交易总量无重大影响。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气分原料液化石油气定价公式调整的议案》(详见2017年8月29日巨潮
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之气
分原料液化石油气定价公式调整的公告》)。
    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17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委托理财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利用短期富余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广
东分行“乾元-日积利”、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银行日积月累-
日计划、广发银行“薪满益足”天天薪这些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但不包括购买信托产品和购买
理财资金投向为证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17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本数,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39%)。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
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委托理财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
    公司报告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共43,200
万元,获得收益35.7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400万元。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成公司)与茂名市润基经贸公司
签订购销合同的处理进展情况
    (1)关于刑事报案的进展情况
    茂名市润基经贸公司(下称润基公司)和茂名市祥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下称祥源公司)涉嫌合同诈
骗案进展情况。东成公司在2015年10月15日以润基公司和祥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向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
局(下称茂南分局)报案。2016年4月29日,茂南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不予立案。东成公
司随即向茂南分局提出复议申请,茂南分局于2016年6月1日作为《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东成
公司又向茂名市公安局提出复核申请,2016年8月5日,东成公司收到茂名市公安局《刑事复核决定书(茂
公刑复核字【2016】7号)》,茂名市公安局经审查后认为,原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原
复议决定。
    该事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就茂名
市润基经贸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进展情况公告》。
    (2)关于润基公司和祥源公司重整的进展情况
    2015年11月9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润基公司和祥源公司及其另外两家关联公司重
整申请,并摇珠选定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15年12月中旬,东成公司收到润基公司管理人送
达的《债权申报通知书》,通知东成公司在2016年3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016年2月,东成公司依法向祥源公司管理人和润基公司管理人合并提出债权申报。祥源公司管理人
和润基公司管理人已受理了东成公司的债权申报,东成公司委托的代理律师也参加了2016年3月16日上午
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润基公司和祥源公司及其另外两家关联公司召开的债权人会议。
    2016年5月底,润基公司和祥源公司管理人向东成公司送达《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告知书》,因债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务人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中,未具备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茂名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裁定延长债务人关于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三个月。
    2016年8月,润基公司和祥源公司管理人向东成公司送达《重整阶段性工作报告》(2016年3月17日
-2016年8月6日),该报告表明债务人已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但目前未适宜提请债权
人会议进行表决,须待:①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②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③涉诉案件作出生效判决;
④管理人依据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基础数据完成最后债权审核;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家企业是否合
并重整作出审批后,由债务人补充、完善重整计划草案相关数据后,再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截止本报告公告日,重整案件尚无新进展。公司将继续认真做好该事件的跟踪处理工作,如有新进展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本事项涉及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5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的收回金额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测试。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规定,东成公司应收润基公司款项2415万元存在减值迹象,需
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概况如下:
    2015年6月,润基公司及其同一控制关联方等四家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2015年11月,广东省茂名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润基公司等关联公司的重整申请。2016年1月,润基公司等关联公司的全部受限资
产全部得到解除,开始在管理人监督的情况下展开正常经营。2016年3月,东成公司向债权人会议申报了
债权。目前债务人已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但目前未适宜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须
待:①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②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③涉诉案件作出生效判决;④管理人依据审计
报告及评估报告基础数据完成最后债权审核;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家企业是否合并重整作出审批后,
由债务人补充、完善重整计划草案相关数据后,再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润基公司等关联公司作为重
整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显示,润基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2016年度实现利润4000万元,2017年4500万
元,2018年5000万元,以后年度持续5000万元的经营利润,并基于上述预测及润基公司等关联公司目前
的债务规模,计划10年内还清全部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在2015年度对应收润基公司的款项计提50%的减值准备,待润基公司重整计划确
定后,根据具体可收回金额调整计提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第209条的规定,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4月25日
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并于2015年度进行了会计处理。
    公司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在2016年度对应收润基公司的款项计提至80%的
减值准备,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724.5万元并进行了会计处理。
    截止至报告期末,东成公司应收润基公司款项余额2415万元,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1932万元。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润基公司重组进展情况的跟踪,尽量减少损失,维护公司的利益。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事项
    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南城投)拟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石化工业园区的土
地(该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南区分局测绘队的四至红线图,面积约230亩,土地用途: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下称该地块)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
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油公司)拟与茂南城投进行土地开发合作。东油公司应向茂南城
投一次性支付其提供的前期开发费用3000万元。茂南城投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该地块的用地批文办
好后委托国土部门进行依法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成功后一个月内茂南城投返还东油公司提供的前期开发费
用及利息。
    该事项详见201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
发合作的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民已签订房屋拆迁及青苗补偿协议,东油公司已支付开发费
3000万元。茂南区政府已经将有关材料上报至省有关部门审批。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合作开发的土地
使用权不能依法通过挂牌出让的手续由东油公司取得,依据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茂南城投于2016年8月
30日向东油公司返还前期开发费用3000万元,东油公司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尚未返
还,东油公司已经就此专门向茂南区发送了业务函件,并派人联系跟踪,催促其返还。
      3.关于ZHG工艺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事项
     2016年10月31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成公司的“第一套”聚丙烯装置进行ZHG
工艺连续化生产技术改造。该装置1989年7月建成投产,生产能力为2.5万吨/年聚丙烯,采用间歇式液相
小本体聚合生产工艺,存在设备使用年限长、产能低、丙烯单耗高、公用工程消耗大、牌号不易调节和劳
动强度大等缺点。经过采用ZHG工艺改造后,装置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由间歇式生产改造为连续化生
产,更加安全环保,产能和产品质量提高,能耗和人工成本大幅降低,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投资收益率
高的优势。该项目总投资4506万元,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31787万元、利润总额2769万元,税后利润2077
万元,投资回报期3.8年(含建设期)。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公司正在
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生产准备和操作培训等工作,力争在2017年11月份竣工投产,早出效
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无
作承诺
                                                           五个协议或
                                                           合同(即《还
                                                           款协议》、《抵
                                                           押合同(2
                                                           份)》、《原料
                                                                                                   2005年 12月
                                                           供应合同》、
                                                                                                   31日,《还款
                                                           《资产转让
                                 北京泰跃房                                                        协议》、《抵押
                                                           协议》,涉及 2005年 04月 无承诺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地产开发有    其他承诺                                            合同(2份)》
                                                           到泰跃公司 01日          期限
                                 限责任公司                                                        《原料供应
                                                           作为第一大
                                                                                                   合同》已经履
                                                           控股股东应
                                                                                                   行完成。
                                                           尽的义务和
                                                           责任,泰跃公
                                                           司愿意承担。
                                                           如上述协议
                                                           或合同中任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何一项内容
                                                         需茂化实华
                                                         内部程序批
                                                         准的,我公司
                                                         将在股东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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