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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7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续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该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该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9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全乐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拟聘请大信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公

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27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市场化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聘任大信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出具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8月26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续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大信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大信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独立董事均同意将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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