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A座329号3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