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0-03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英力特 | 股票代码 | 00063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学军 | 杨向前 | ||
办公地址 |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 |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 | ||
电话 | (0952)3689323 | (0952)3689323 | ||
电子信箱 | xuejun.li.x@chnenergy.com.cn | xiangqian.yang.a@chnenergy.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75,470,022.24 | 955,471,573.39 | -18.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84,780.70 | 34,662,636.75 | -13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481,039.00 | 32,951,739.49 | -146.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8,605,409.12 | 41,061,571.94 | 140.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1 | -12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1 | -127.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0% | 0.65% | -1.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60,452,734.30 | 3,098,309,534.22 | -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17,604,420.14 | 2,671,731,678.45 | -2.0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3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1.25% | 303,087,602 | ||||||
朴永松 | 境内自然人 | 1.26% | 3,833,600 | ||||||
上海图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图斯荧皎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4% | 3,460,000 | 3,460,000 | |||||
梁浩权 | 境内自然人 | 1.11% | 3,349,900 | ||||||
谢红秀 | 境内自然人 | 0.56% | 1,704,300 | 663,500 | |||||
蔡学慧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560,000 | -3,400 | |||||
吕红桃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116,200 | 173,200 | |||||
过元一 | 境内自然人 | 0.32% | 977,000 | 977,000 | |||||
彭帅 | 境内自然人 | 0.32% | 971,635 | ||||||
赵伟 | 境内自然人 | 0.30% | 917,800 | 917,8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以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谢红秀,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704,3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704,300股;股东赵伟,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917,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917,8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电石15.23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5.22%;PVC11.94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0.69%;E-PVC1.9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5.42%;烧碱10.3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3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6,045.27万元,较年初减少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1,760.44万元,较年初减少2.03%。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479.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8.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0.54%,主要原因: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
产品树脂、烧碱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
报告期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应对疫情防控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一防三保”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二是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及时有效应对,克服了疫情严控期间物流、交通和人员返岗等困难,确保生产运营安全有序。三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地方政府无偿捐赠次氯酸钠,助力地方政府疫情防控。
(二)全面有序开展安全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环保1号文要求,明确年度安全环保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年”活动。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重点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及检维修作业票执行情况检查,对排查的问题及时闭环整改。三是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按照红、橙、黄、蓝四级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提高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四是强化外委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落实外委队伍管理的“十二必须两严格”要求,实行外包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外包队伍无差异化管理。五是狠抓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持续开展“应急应知应会”考试,分组分类学习国家各类标准规范,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强化安全警示,提升员工事故防范意识。六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器材的配备使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七是抓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严格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三)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规划,完成电石炉除尘设备项目改造,除尘效果明显改善。二是强化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厂区植树种草绿化和硬化,厂区等周边环境显著改善。
(四)抓实抓细生产经营管理
一是严格非停管控,以创建设备设施示范装置为主线,抓实抓细设备消缺治理和投入,二是加强检修与生产调度管理,主要消耗指标同比有所下降。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源头与生产过程管控,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四是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兰炭、白灰、原盐采购成本明显下降;五是销售紧跟市场形势,克服了疫情期间物流受阻、库存增大等压力,及时
控制现货销售节奏,随着市场行情升温,逐步释放库存压力,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六是统筹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抓实社保缴费减免、落实复工复产政策减免等。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促进。设立党员安全监督岗,完善党员积分管理指标。二是有效推进监督责任落实。强化疫情防控、节本降耗目标完成和形势任务主题工作监督检查,防范化解风险,助力公司管理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53,312,773.21 | 53,155,193.06 | 4,623,727.48 | 4,466,147.33 |
合同负债 | 48,689,045.73 | 48,689,045.73 |
②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6月30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5,170,267.29 | 5,001,500.78 | 45,564,113.64 | 45,395,347.13 |
合同负债 | 40,393,846.35 | 40,393,846.35 |
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利润表不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年限更接近,更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
①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5 | 0-5 | 2.71-6.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22 | 3-5 | 4.32-16.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2 | 3-5 | 7.92-16.1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0-5 | 6.79-20.00 |
注:本公司单位价值 5,000.00 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不再分年度计提。
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55 | 0-5 | 1.73-10.00 |
其中: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10-45 | 0-5 | 2.11-10.00 |
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5 | 0-5 | 1.73-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35 | 0-5 | 2.71-19.00 |
其中:氯碱化工专业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 | 5 | 7.92 |
火法冶炼专业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5 | 5 | 2.71-9.50 |
电力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5 | 0-3 | 2.77-10.0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电气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0-5 | 4.75-12.5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计量标准器具量具衡器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 | 5 | 9.50-11.88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 | 10.00-20.00 |
其中:计算机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00 |
办公设备及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 | 10.00-20.00 |
通信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0 | 10.00 |
③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增加2020年1-6月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人民币5,396,357.89元,减少2020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4,047,268.4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