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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森城鑫”)下属全资子青岛鑫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鑫湾”)100%股权以完成对青岛隆森项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产业新区西六路东、北三路南侧的1#地块,以及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产业新区北五路北侧、双积路西侧的2#地块合计两项资产(以下统称“1#2#地块”)的收购,并拟将已预付的46,565万元土地款转为股权收购预付款。

现由于1#2#地块的转让无法按照原计划顺利进行,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拟收购青岛鑫湾的股权及土地的方案。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同时退回前期公司已支付的相关预付款46,565万元,并根据实际占用时长按照银行一年期LPR3.45%/年计算预付款本金的占用利息。

三、本次收购股权终止的原因

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对青岛鑫湾股权及土地的收购方案。

四、本次收购股权终止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终止后,青岛森城鑫将前期公司已支付的相关预付款46,565万元退回给公司,并根据实际占用时长按照银行一年期LPR3.45%/年计算预付款本金的占用利息。终止收购标的股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后续的其他事项,公司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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