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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裁蔡钦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鉴于江春梅女士已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林怡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蔡钦铭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林怡峰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成员为:主任委员:郑丽惠(独立董事),委员:徐青(独立董事)、蔡钦铭(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徐青(独立董事),委员:王颖彬(独立董事)、林怡峰(董事)。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9)。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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