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光龙净”)出具的《关于减持三木集团股份的告知函》,获悉上海阳光龙净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7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630号1幢407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三木集团 | 股票代码 | 00063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5,874,200 | 3.41% | |||
合 计 | 15,874,200 | 3.4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0,138,758 | 12.92 | 44,264,558 | 9.5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138,758 | 12.92 | 44,264,558 | 9.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三木集团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协议约定上海阳光龙净将所持有的公司3.41%股份(15,874,200股)以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收购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