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营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三木集团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国资营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87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7#-2010#(自贸试验区内)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三木集团 | 股票代码 | 00063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一致行动人: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15,874,200 | 3.41% | |||
合 计 | 15,874,200 | 3.4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84,086,401 | 18.06 | 99,960,601 | 21.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086,401 | 18.06 | 99,960,601 | 21.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三木集团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资营运公司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协议约定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3.41%股份(15,874,200股)以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收购方国资营运公司。 本次增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意向、承诺及增持计划一致,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