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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晋康)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高晋康,1963年4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历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主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法律顾问,泸州商业银行、绵阳农商银行、菊乐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亦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2023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投票情况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高晋康743同意所有议案00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董事成员构成出席会议次数审议议案数投票情况
战略发展与ESG管理委员会谢俊勇、高晋康、马朝辉12同意所有议案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刘胜良、高晋康、米拓513同意所有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米拓、谢俊勇、高晋康35同意所有议案
提名委员会高晋康、刘胜良、罗吉春00/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履职期间认真审核了提交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部分议案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听取了经营层及相关部门的专项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且有效的沟通。2023年度,对公司上述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7次,表决董事会议案51个、专门委员会议案13个,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5次18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3次8项,提出董事会议案意见建议2次8项,提出其他议案建议2次5项,听取管理层汇报10次,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2次,与中小股东沟通2次,对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1次。

三、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董事会议案材料,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3年2月21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3月24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情况、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3年7月26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人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活动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积极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三)高度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投资影响的信息;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咨询、传达投资者建议和诉求,积极配合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活动平等、公开。

(四)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合法召集、召开及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五)重点关注公司在法律合规方向的工作,监督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建言献策,主动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关联交易的公允以及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学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高晋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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