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1人,代表股份5,454,492,176股,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5,049,217,4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8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3人,代表股份405,274,7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8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02,741,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766%;反对26,228,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4%;弃权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356,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83%;反对26,228,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17%;弃权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46,010,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5%;反对8,204,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弃权2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405,103,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92%;反对8,204,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7%;弃权2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周健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